2020/09/05

通識教育中的國情

 通識教育中的國   (信報 2020/9/5)

在本欄中提到通識教育已是兩年前的事了,當時提到通識科内容及教學必須有所調校。然而兩年過去,通識科在課程、教學及評核方面未有修改。另一方面,在過去一年的社會動亂事件中,教育界內外人士再一次提到通識科中有關國家社會議題的教育對時下青少年產生的影響。適逢其會,筆者有機會對前線通識教育的教學及老師作較深入的了解,也一併翻看該科的課程及評核指引和過去多屆的中學文憑試通識教育試題,也便得出一些值得大家參考的看法。

通識科所涉及層面甚闊,我便集中在較為熟悉的第三單元「現代中國」有關中國的改開放的主題以至國情教育部分。

相關此主題的課程目標是「特別重視培養學生

具備廣闊的知識基礎,理解當今影響個人、社會、國家或全球日常生活的問題;

成為有識見、負責任的公民,認同國民身份,並具備世界視野認識現代中國」

課程文件中提出重點內容是一、 改革開放以來內地人民的生活;二、中國政府回應改革開放帶來的影響及三、參與國際事務與中國的綜合國力。所涉在這四十年改革開放中的範圍甚廣,在教學上還要有不同的教學模式,照顧學生學習差異。更且在校本評核的獨立專題探究中,教師要身兼指導員及評核員的角色,任務艱鉅。所以,就此主題而言,筆者以為這只能在理念上構思美麗藍圖,放在教學理論上已經難關重重。就舉今年2020年的文憑試試題為例,題目中提供三段201810月的剪報作資料,然後要求考生「一、解釋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可能遇上的阻礙;二、在全球經濟中,國有企業應否在中國經濟發展中擔當比民營企業更主導的角色?論證你的看法。」

中國民企在四十年中國改革開放期間,整體而言是向前的,但在不同階段會有所反覆,即與國企作孰主孰輔的配合和矛盾,箇中內容及道理的複雜性,若放在物理學上也相類量子力學的深度,大學論文程度的學問放在高中要全民作答,以課程及教育心理學相關理論作考量已難以過關。可是,前線教師仍要在捉襟見肘的情況下實踐「不可能」的教學,只能將重點在於應付中學文憑試試題的要求,盡量就學生水平作出恰當的指導,務求學生能夠盡己力取得相應的等級。正因如此,文憑試試題便影響整個通識科教學的方向。

觀乎過去九年的相關題目,有三年涉及環境問題,另有一二孩政策、留守兒童、孔子學院等題目。因要配合整個通識科的學習模式,均是以問題探究的形式提問,而在評核時亦是要求考生能分析議題時對所持的價值觀提出理據,並且恰當地引用例子或提出證據來支持其論據。至於論據的立場、價值觀的偏差,並非閱卷員在評分時要考慮的元素。故此,既是問題為本,也必有問題及主持的資料及理據,而此等問題理據的事實便佔據了教學內容的相當部份。所以,高中學生在此主題中吸收到的大多是中國改革開放帶來的問題和相關負面的報導,這便是由課程及評核設計促成的學習成果,如果加上某些教科書及校本教材亦有反共的傾向,學生對當代國情了解的偏差更是每況愈下了。

遍佈負面陷阱

其實,不只在認知方面,在國家情感方面,通識科也遍佈負面的陷阱,舉2017年的試題為例,一開始便有一幅諷刺中國大陸貧富懸殊的漫畫,再配以報章報導有關脫貧與環保的矛盾,便要求考生解釋減貧可能對中國的環境造成的一個影響;再利用所提供的資料,提出並解釋一個支持和一個反對「搬遷農村貧困人口能使中國顯著地減貧」的論據。姑勿論減貧與環保其中關係的複雜性,只以國家情感而言,幾乎全世界都讚揚的中國扶貧行動,在此題目中也變得有正有負,並也會帶出對環境的影響,更可以是「弊多於利」。加上題目開初的一幅諷刺性漫畫,更是在有意無意中令學生對國家產生反感。公開試題便成了出題模範,負面訊息漫畫或圖片配以改革開放帶來的問題,正是教師擬題學生作答的主流。如此日積月累,又怎能回應通識科在這個主題中要培養學生的「愛國心*」呢?

「水能覆舟、亦能載舟」,以教育政策的學校層面而言,課程師資已備;到教育層面,通識科有利學生學習成長,也是本港教育特色;及至政治層面而言,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學生更應了解國家未來整體發展的道理和內容,平衡在中美抗爭中充斥傳媒的反中言論。故此,筆者建議通識科課程(起碼是此主題)可修訂為以内容為主、議題為副。在現代中國中選取較合適學生程度的內容,如社會民生、國力科技等,其實這些早已2013年的通識科資料套中已提及:「建議教師選取由中國及外國對全球國家綜合國力排名的研究報告及其所用的數據,讓學生了解衡量綜合國力的指標,並比較不同機構關於中國綜合國力的排名。

那麼學生便能在知性和感性中對中國較整體而正面的了解,然後加上其他觀點資訊的提供和探討,希望能真的達致通識科的最後宗旨:「建立正面的價值觀和積極的人生態度,使他們成為對社會、國家和世界有認識和負責任的公民。」

 

* 備註:在「中國的改開放」這主題中要培養學生的相關價值觀和態度是「團結一致;愛國心;可持續性;人權與責任;關懷;正義」



2020/08/08

從國安法到當今國情

 從國安法到當今國    (信報 2020/8/8)

 

由五月底高中復課後這兩個月,開始是復課的階段,終於到615日幼稚園K3至小三學生都可以回到校園,算是幾乎全面復課了。可惜的是,不到一個月疫情第三波出現,在710日教育局便宣布要全體學校在713日提早放暑假了。這還不止,教育局又在83日宣布在新學年開始所有學校的面授課堂及校內活動將會暫停。

肺炎虐,學校行政教學事務幾番折騰,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辛苦你們了。

然而,學校還是要處理國歌法及國安法對學校的影響,上個月談過國歌法,今次便集中探討《港區國安法》國安法於630晚起生效,教育局也在73日發出通告,提示學校必須適時讓學校教職員生認識、以及提醒他們遵守國安法。

 

防範與教育並重

其實在國安法中,只有在第二章第九及第十條有提及學校,分別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前者是防範,後者是教育。

也曾出現過一些疑慮,便是在第一章第六條中提到「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資助學校的教職員是否「公職」人員呢?因為在《防止賄賂條例》中,「公職」人員是指政府及公共機構的僱員,條例中本港的資助大學盡在公共機構名單之中,那麼資助學校呢?政府在七月初建議公務員需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及效忠,當然包括在官立學校就職的校長及老師。但這可以釋疑嗎?

政府高層的說法,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在太平盛世,以上說法是正確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又怎會在基礎教育的場所出現呢?遺憾的是,香港實在處於亂世,早幾日還有中學生及校友到學校拋擲汽油彈,而在過去一年中,不少學校內的活動也有違反國安法之嫌,可幸是國安法是沒有追溯期。所以,國安法可能原意是只針對極少數人,但受影響的卻不止是少數。

在疫情期間,進行了因反修例事件而被檢控的法律行動,當中亦有中學的學生。學校會盡力協助學生,希望他們不因此自毀前程。然而,縱使在刑法中可以擴大「簽保守行為」或「警司警誡」的覆蓋範圍,來減免中學生牢獄之災,繼續留在校園接受教育。但是,他們接受自己是犯錯嗎?況且,他們所犯的可能已觸及國安法了,在此環境中,學校又甚樣對這批學生作輔導呢?

 

校長老師有足夠裝備嗎?

實在太難了,還是從可以做到的做起吧。自從文憑試歷史題爭議有官方定性後,不少學校已啟動檢核以往教學的教材和測考材料。既然「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的是非乃取決於民族及國民身份認同,那麼這些年中說到「不可支持港獨,但可以作議題討論」也會是不容於中小學校園之內。另外,學校更少不了要明令禁止一些曾經流行的校園抗爭活動,如組人鏈、唱榮光」、揮英美國旗、連濃牆、喊口號等。說到口號,大家都明白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有觸犯國安法之嫌,但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又能否接受為年青人對社會不滿的宣洩呢,「香港人加油」又如何?

再向前看,正如教育局公文的呼籲:「持份者共同協作,提升國民身份認同」,我們學校的校長老師有足夠裝備嗎?學校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以至《港區國安法》教育,並不足以加強師生的國民身份認同,這一點已在筆者以前的文章中有所闡釋。現時除了要全面檢視並修訂中小學的國情(情況、感情)教育之外更要面對中國與西方角力下,作為「一國兩制」的香港教育工作者的立論,是站在美國國務卿蓬佩奧那一面,還是支持中國國務委員王毅的說法呢?而在確認擁護及效忠的前提下,這還有沒有選擇呢?



2020/07/11

國旗國歌卻無情

 國旗國歌卻無情   (信報 2020/7/11)

 

過去一個月,中港政府連續通過兩條有關「一國」的法例:國安法及國歌法,其中有提及學校教育的實施,加上教育局亦即時發出有關此兩法在學校教育中的實踐細節,那便成為校長老師的關注熱點。

今次先說國歌法,回歸23年,在香港學校內升國旗唱國歌本應不是什麼特別。回歸前後,筆者當時身為中學校長,深感在一國兩制下,中學生應有國民身份的認定。故此,學校盡快向教育當局申請修建旗桿基座,之後有回歸紀念日及國慶日前的集會進行升旗禮及國旗下的講話,升旗禮中亦鼓勵師生唱出國歌,本人在任時一直順利進行。

此等國民身份認定,建立國家感情的活動,在校園內基本是平常教育事,全世界的學校均是如此。可是,如果要將這些學校活動扣上法律條文上的限制,教育前線工作者總有點不自然。時至今日,縱然勉強,也要了解過究竟。

國旗國歌法的由來

國旗國歌法當然是源於中央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早在199010月起在內地實施,其中要求全日制學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 應當每日升掛國旗,亦要求除假期外,每週學校舉行一次升旗儀式。而本港特區政府1997件回歸當日,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通過《國旗及國徽條例》,但其中並沒有規定學校教育學校中要如內地般舉行升旗禮。現實的說,那時候很多學校連旗桿也沒有。法例沒有寫明,教育當局亦將唱國歌作課程活動的指示;升旗儀式則只作鼓勵式的建議。既無強制規定,各辦學團體及學校也便校本處理。

而當內地在20179月通過國歌法後,特區政府及教育局又要再面對學校教育中這燙手山芋:升國旗、唱國歌。在國內的國歌法中,列明「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瞭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內地的學校已慣於每月及節慶中的升旗儀式,立法與否也是一如以往,實踐愛國主義教育。

但在香港學校,之前無限制甚麼升旗儀式,在經歷國教事件及佔領運動後,回歸廿載後卻回歸心越遠,特區政府當然不敢怠慢,便破天荒地根據內地模式將國歌教育的要求放在國歌法之中,列明以下要求: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歌納人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使學生學習歌唱國歌;及教育學生國歌的歷史及精神;及奏唱國歌的禮儀。

在一國兩制下,要將原來的平常教育事納入法規之內,在兩年前草擬國歌法時筆者已在此欄《從國歌法到中國情》中表示不能苟同。時至今日,政治主導教育,教育官員未能捍衛教育專業,以本人建議的三層政策架構分析,便是由政治現實,繞過教育場景的專業處理,直迫學校實踐部份。道理當然明白,但到學校實踐方面,手法也有高低之分。

教局指示,言不由衷?

612日國歌法刊憲生效後,教育局便在618日發出通告,訂明「為促進國民教育及加強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中小學必須在舉辦慶祝元旦日(1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1日)、國慶日(101日)的活動時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而在其他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教育局則只是強烈建議進行升旗儀式,而非「必須」。

一般而言,教育局寫明必須,學校必要按章執行。但今次公文的指示,不是準確要求必須有升旗儀式,而只是在慶祝活動中的升旗唱歌的要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部分學校便是沒有此類慶祝活動,也便無須進行升旗儀式。至於將日期列明,也引致部分學校誤會是必須要準確在當天慶祝。更現實的是,教育局長等高官出席於71日舉行的學校慶回歸典禮,獲大篇幅報導,更增加了活動日期的誤導。

公文內容,旨在準確交代政策的執行。在本港國歌法的弁言中,標明了訂立國歌法在於「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政府施政要「弘揚愛國精神」,教育局卻在公文中一句「愛國」也說不出口,亦未有規定學校必須有升國旗唱國歌的校園活動。兩年多前筆者曾說到,特區政府在2017年是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周年紀念」作慶祝標示,而不敢以「一國」的立場訂為「慶祝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周年」,表明政府高層在「一國」立場的曖昧,到今天還是這樣嗎?若是如此,也難怪教育局行事的官員言不由衷了。



2020/06/13

從「苟且紅利」到「至善受益」

 「苟且紅利」到「至善受益」   (信報 2020/6/13)

 

從國內的著名KOL羅振宇在2019-2020「時間的朋友」跨年演講聽到「苟且紅利」一詞,有趣。上網一查,竟是由國內經濟學家何帆提出,是指在現實工作社會中,充滿大量的苟且者。你只要稍為比他們認真一點點,就能收獲紅利。也就是在別人覺得沒必要的地方,自己堅決不苟且,並且在別人不那麼認真的地方,自己多努力一點,行先一步,你就能享受到別人的苟且帶給自己的紅利了。

一般校長和老師在學校教學及行政工作中,均受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難以苟且。倒反是間中出外到教育局、考評局或是大學一些委員會會議時,有些真的是要認真也認真不來。

 

科目委員會運作成本高

筆者曾探究過課程發展委員會中科目委員會的運作,參與的委員有教育局高級官員、大學講師、中小學校長及中層領導。開一個兩小時的會議再加上交通時間,單是薪金的成本也有好幾萬元,便是一個基層老師的月薪了,但事實上又是否產生相應的效益呢?

根據那次研究所得,某個委員會的部份委員選任傾向與政府官員相熟「好辦事」,開會的議程主要由政府官員擔任的副主席決定。雖然會議前會有通知委員提出議程,但大多數前線校長及老師在資訊不足之下,很少會提出什麼要討論的項目。到開會前便是一大堆文件送到委員手上,真的考驗委員的時間安排,是否能夠在會議前細心閱讀理解呢?還有可能在會議時尚有一些限閱文件要即時閱讀,短短一兩小時又如何消化呢?於是乎,在全體委員未有太深入了解及討論之下,會議便在官員及附和的委員主導下通過需要通過的決定了。

研究中的另一個委員會卻有不同的參與模式:有不少委員都在會議前作好準備,而其中之一更是學科學會委任的代表,出師有名。所以,在會議中便以前線專業角度,對官方有意推出的政策說出現實的困難,據理力爭。而兩個委員會便在中學文憑試校本評核的執行中出現不同的結果:前者依官方原意執行,而後者則決定在新高中開展時暫不執行,在日後的發展更是取消了校本評核,這又算不算獲取了「苟且紅利」呢。

要說到委員會的「紅利」,又不能不說現在城中熱議的審題委員會,委員是有審題收入的,當然也不因為是受薪,而因為確確實實要有一份試卷及評卷標準的成果,又甚能不認真呢。以筆者經驗來說,香港的公開試審題專業水平甚高,就看一件事:大部分的審題成員都是現職校長老師,亦是在一般上課日子開會(相對於中國大陸及台灣的禁閉式審題),要說洩漏的利益及機會也真不少,但是這麼多年來,都未有聽聞過試題由審題委員會洩漏出去。所以,現時要檢討考評局的審題程序,也要先肯定以往審題人員的專業操守,並要保持這優秀傳統。

倒反,現時不少的科目委員會及其他相類的委員會,確實未能有效發揮各委員集思廣益,匯聚才智的功能。平時例牌定期會議只是閑話常規,而到了要有大變動時也只是橡皮圖章,委員會也只是走程序吧了,要校長及老師在上班時間到教育局及考評局開會,浪費時間資源,只會是「苟且受損」。

 

網上會議教學節省交通時間

說到出外開會的浪費,交通時間也是無可避免,但在近幾個月疫情下網上會議的習慣,又覺得不少會議在網上進行,不止在疫情期間減免會議及行程中的人際接觸感染,更是減省交通,方便有效。就如最近一次的工作會議,原來要在市區一處,自己往返也要個多小時,後來改為網上會議,一開完會便立即在辦公桌上跟進工作,不到原來行程的時間已完成任務,爽快。

另外,不少校長老師經歷了這三個月我們安排的網上教學,雖然表示學習效果仍是不如面授課堂,但縱使在非疫情的日子,他還是會選取效果還可接受的網上課堂。試想在平時上課日子,離校後還要一輪交通才到晚上進修的地點,放學後更要披星載月地趕回家,可能還要批改今天的作業、準備明天的教學。換上是網上課堂,可以在學校改完作業,回家便可以直接上課,省下交通時間好好準備明天的工作,還有在課間休息時可以和家人稍聚,家庭學習兩兼顧,善哉。

面對鄰近地區的教育的進步,因循苟且只會是不進則退。社會運動及新冠肺炎帶來的危機,如果我們好好經事長智,便不會讓他人獲取我們的「苟且紅利」,而我們的校長師生便能收獲到「至善受益」了。



2020/05/16

基本法教育的迷思

 基本法教育的迷   (信報 2020/5/16)

 

結論:在學校推行基本法教育是一個欠缺承擔的非專業決定

事緣一:在2016-17年,教育局要求在學校領導課程中加入「基本法教育」,當時我向負責官員表示在學校的國情教育以情為主,一下子要談法未必能達到教育目標,故此便將課題修訂「『一國兩制在學校教育的體現

事緣二:今學年在一個課程中講授「一國兩制」,正好疏理基本法教育的來龍去脈,也能肯定地道出以上的結論。

在香港的學校教育,連香港本地市民生活的法例(如治安、衛生、家庭等)也沒有系統地教授,為什麼在近年要放入「基本法教育」呢?那便要回顧一下回歸前後有關香港學校國情(情況與感情)教育以致於「一國兩制」教育的發展了。在香港政策研究所在2018年發表的《一國兩制實踐:回顧、評析、建議》中,提出了2003年及2014年是一國兩制實踐的兩個關鍵「節點」,再結合到筆者在學校教育的觀察了解,也添上國情教育的關鍵「節點」。

其實在回歸之前,教育界對「一國兩制」下的教育實踐確有不同的推測。程介明教授在他1995年的著作《政治變動中的香港教育》中提到「九七年後香港的教育怎麼辦?歷史教師說,九七後要我教黨史,要我教唯物辯證法怎麼辦?校長說,九七年後我怎樣和黨支部書記合作?明白的人都覺得好笑,但真的好笑嗎?教師的這些問題並不是作為笑話提出來的。」現在回望當時,會覺得這些「一國」駕臨的預測有點誇張,因為現實是九七前後,學校教育的方方面面幾乎不變,連升國旗的儀式至今仍是建議執行,更不要說唱國歌了。

政治大環境中有2003年的「節點」,由之前的中港不干預時期轉為較為主動的聯繫,中央給予香港不少優惠政策,而民間還有國內天災的「血濃於水」籌款活動,國民身份認同無須掛心。所以在回歸以後的教育發展,便著重了香港「一制」的特色,吸納西方理想主義的教育改革,發教改的「教育夢」。顧此失彼,在通識教育提升了學生的批判能力,便放任了中國歷史在國情中的關鍵作用;強調了粵語的善於溝通,便放低了普通話作為國民溝通的必要;甚至在中國語文科也逐漸減卻國家文化的傳承。筆者在近十年作大專辯論賽評判的體驗,成語文言詩詞的引用越來越少,就如最近一次是辯論房屋政策,不要說沒有杜甫的經典名句「安得廣廈千萬間」,連簡單平白的「萬家燈火」這類的修辭也欠奉,可見中華傳統文化的不斷削弱。

 

國民教育出師未

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在特區回歸十周年(2007)時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我們要重視對青少年進行國民教育」再加上在2008年這身份認同轉折點之後,教育局在未有全面檢視教改與國情教育的矛盾之下,便獨立抽出德育來併合國民教育,意圖以較強的規劃挽回新一代國民身份認同的滑落。可惜的是,2012年一場反國教暑期活動,國民教育便出師未捷身先死了。

與此同時,反共反「一國」的浪潮在校園外不斷升溫,而此等趨勢亦在大學及中學的校園內分別以學術自由及多元思考的說法持續醞釀。面對如此的局面,特區政府又不能再提「國民教育」,便唯有另外思索,也只能在2014年在學校展開「基本法教育」。其實,若是勇於承擔,便應在當時一併對教改流弊作出檢討,修理教改中出現課程及教學法的異化,整理出大中小幼國情教育的脈絡。可惜的是,教育局只交出一個可以向上交代的名目,卻對學校教育作出了多一重非專業的干擾:硬繃繃地將脫離學生認知發展的基本法內容放在標準課程之內。例如在初中要求有15 小時「憲法與《基本法》」獨立單元,內容涉及「《基本法》如何保障香港的金融和貿易發展」,縱使教師懂教,學生也未必學得懂;縱使學生學得懂,他又會提升國民身份認同嗎?而現實的結果是,反對的力量已經將部份學生對中國的稱謂由諷刺式的「強國」推向污名化的「鬼國」,「基本法教育」幫到忙還是幫倒忙呢?

2014年開課時的81天「佔領行動」,反對力量將反共反中提升為「違法達義」;而五年後的2019年,我們很多學生在暑期活動中學會了「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勇武派與和理非不割席」。接著暑期又來了,特區政府、教育當局、再出發大聯盟又可以給我們的學生一個怎樣的暑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