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3

平行時空的教育諮詢

 平行時空的教育諮詢                   (信報 2020/10/3)

[平行時空即是你有你講、佢有佢做,如同平行線並不接合的現象]

 

2017年,林鄭月娥上任特首時有心關注教育設立了的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經歷約三年的諮詢探討,終於在922日向教育局提交檢討報告。報告的標題是「優化課程迎接未來、培育全人啓迪多元」,主要分六大方向,其小標題是

1.         進一步彰顯全人發展的重要性

2.         優先推行價值觀教育

3.         在高中階段推行課程和評估調適

4.         進一步推廣應用學習

5.         提高大學收生靈活性

6.         加強中小學的STEM 教育

在去年九月,筆者曾就諮詢文件呈交意見,觀乎委員會成員以及行事慣性及作風。一己之見只盡教育專業勸善之角色,對納入最終報告之中不存厚望。現在報告出來,看到了委員未能作出一個根治流弊、近瞻遠矚的改革藍本,以一個歷年三載的探究而言,可算是效益不彰。在「全人發展」一項,本人建議應在教育層面中建構一個不同階層及階段的理想學習成長模式,然而,報告只是提出學校層面的細節,如提升學校領導人員規劃課程能力、闡明「學時」概念(相對於「課時」)等等。當然對教育局而言,細節容易處理執行。但在缺乏大方向之下,最終的教育效果可能是互相抵銷,徒勞少功。

談到價值觀教育,我的看法是「小學教育在於基本知識和學習及生活習慣的培育,但揠苗助長地在小學階段推行生涯規劃教育,未有照顧幼少青年學生的發展規律,只會令小學教育更加臃腫,學校教育方向迷亂。」但報告中仍是堅持要高小階段盡早開展生涯規劃教育。當然,眾多教育專家匯聚的委員會有他們的道理。既然是自己的大部份意見在教育層面的諮詢不獲採納,又試嘗試在政治層面進言,就是在特首施政報告的諮詢期內提交意見。

發文的標題是「*領導無能、學子遭殃*」,筆者擬定這標題並不是要聳人聽聞,而是確實反映出這20年教育改革中的教育亂象。假如教育當局領導有方,就不會如此多家長為子女選擇非主流的學校教育,乃至到在中小學期間已尋求到外國升學。如果過去20年教育政策是走得對,這幾年來的街頭運動中便不會填滿在特區成立後教育成長的一群青少年;一大批大學生、中學生挺身犯法,眾多學子不學無術、迷途正道,這不正是「學子遭殃」嗎?而教育領導的高層大多數未有教育專業的培訓,亦欠缺教學前線的智慧,每每以政治要求、民情輿論角度作為教育政策的主導,如何有能力去撥亂反正呢?

在提交的意見中,指出以下四大弊端及施政可改善之處,也希望讀者們齊來指正。

 

現存弊端

國情教育

1.         國情教育內容在現時基礎教育零散在不同學科及活動中,未有系統地建構成「中國人」身份的認定。

2.         國情教育在學校中,負責人分散各科,縱使有分工也未必合作,更難有問責。

3.         以基本法、港版國安法的法律條文情景搬入中小學教學,並不配合學生學習的發展心理及課程。

高中教育

1.         未能依學生學習能力及興趣分流師生受苦。

2.         未能配合現時教學科技的發展而因材施教 

3.         學校強調文憑試達標或優秀成績的爭取,忽視品行,導致品學兼「憂」。

大學教育

1.         大學教師表現由學生評估主導弄成教學互相放縱,水平低下。

2.         大學高層以學術為主,忽視學生品德培養。

3.         相當部份大學師生欠缺正面國情,偏離一國兩制的方向。

教育局領導

1.         在國情教育中無愛國之心、在教育領導中無專業之能;沒有使命感,亦欠缺宏觀教育視野。

2.         辦事因循按章,只會被動式了解前線,而不懂主動提供協助。

3.         委員會名實不符(如教統會),未能發揮智慧匯聚的功能。

 

施政建議

教育局領導

1.         重組教育局高層,必須有教學前線專業經驗,兼具相應學術資歷(如教育碩士以上)更佳。

2.         檢定委員會及發揮其應有功能,提供空間予委員作決策,加設學術研究功能;重新設立教育委員會,設定定制的專業諮詢決策途徑。

3.         教育局的中層領導應以借調或體驗學習認識了解前線,在考績中必須考慮官員的主動性及解難果效。

大學教育

1.         重新檢定教師評核體制,強調教學水平。

2.         設立品德及國情教育專責小組,負責統籌校內師生品德及國情教育事宜。

3.         培育正面國情發展的師生小組及活動。

高中教育

1.         以試點形式開展弱勢及精英學生的高中單元學習課程,配合學生的能力興趣及出路。

2.         探究當今教學科技發展對高中教育的發展,並製訂短中長期計劃。

3.         開始策劃小部分中學初高中分流,讓學校可與更加專注初中的基礎學習與高中多元化學習的分工。

國情教育

1.         教育局設立國民教育專責委員會,統籌現時中小學教育中不同學科及活動對中國人身份認定的建構。

2.         設立國情教育教學資料平台,讓學校校長老師對國情教育中的法理情有充分及即時的資料以作參考。

3.         取消以基本法、港版國安法為本位的中小學國情教學,改從中國文化、歷史、地理的人文教育入手,從教學慣性及校園氛圍出發。



2020/09/05

通識教育中的國情

 通識教育中的國   (信報 2020/9/5)

在本欄中提到通識教育已是兩年前的事了,當時提到通識科内容及教學必須有所調校。然而兩年過去,通識科在課程、教學及評核方面未有修改。另一方面,在過去一年的社會動亂事件中,教育界內外人士再一次提到通識科中有關國家社會議題的教育對時下青少年產生的影響。適逢其會,筆者有機會對前線通識教育的教學及老師作較深入的了解,也一併翻看該科的課程及評核指引和過去多屆的中學文憑試通識教育試題,也便得出一些值得大家參考的看法。

通識科所涉及層面甚闊,我便集中在較為熟悉的第三單元「現代中國」有關中國的改開放的主題以至國情教育部分。

相關此主題的課程目標是「特別重視培養學生

具備廣闊的知識基礎,理解當今影響個人、社會、國家或全球日常生活的問題;

成為有識見、負責任的公民,認同國民身份,並具備世界視野認識現代中國」

課程文件中提出重點內容是一、 改革開放以來內地人民的生活;二、中國政府回應改革開放帶來的影響及三、參與國際事務與中國的綜合國力。所涉在這四十年改革開放中的範圍甚廣,在教學上還要有不同的教學模式,照顧學生學習差異。更且在校本評核的獨立專題探究中,教師要身兼指導員及評核員的角色,任務艱鉅。所以,就此主題而言,筆者以為這只能在理念上構思美麗藍圖,放在教學理論上已經難關重重。就舉今年2020年的文憑試試題為例,題目中提供三段201810月的剪報作資料,然後要求考生「一、解釋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可能遇上的阻礙;二、在全球經濟中,國有企業應否在中國經濟發展中擔當比民營企業更主導的角色?論證你的看法。」

中國民企在四十年中國改革開放期間,整體而言是向前的,但在不同階段會有所反覆,即與國企作孰主孰輔的配合和矛盾,箇中內容及道理的複雜性,若放在物理學上也相類量子力學的深度,大學論文程度的學問放在高中要全民作答,以課程及教育心理學相關理論作考量已難以過關。可是,前線教師仍要在捉襟見肘的情況下實踐「不可能」的教學,只能將重點在於應付中學文憑試試題的要求,盡量就學生水平作出恰當的指導,務求學生能夠盡己力取得相應的等級。正因如此,文憑試試題便影響整個通識科教學的方向。

觀乎過去九年的相關題目,有三年涉及環境問題,另有一二孩政策、留守兒童、孔子學院等題目。因要配合整個通識科的學習模式,均是以問題探究的形式提問,而在評核時亦是要求考生能分析議題時對所持的價值觀提出理據,並且恰當地引用例子或提出證據來支持其論據。至於論據的立場、價值觀的偏差,並非閱卷員在評分時要考慮的元素。故此,既是問題為本,也必有問題及主持的資料及理據,而此等問題理據的事實便佔據了教學內容的相當部份。所以,高中學生在此主題中吸收到的大多是中國改革開放帶來的問題和相關負面的報導,這便是由課程及評核設計促成的學習成果,如果加上某些教科書及校本教材亦有反共的傾向,學生對當代國情了解的偏差更是每況愈下了。

遍佈負面陷阱

其實,不只在認知方面,在國家情感方面,通識科也遍佈負面的陷阱,舉2017年的試題為例,一開始便有一幅諷刺中國大陸貧富懸殊的漫畫,再配以報章報導有關脫貧與環保的矛盾,便要求考生解釋減貧可能對中國的環境造成的一個影響;再利用所提供的資料,提出並解釋一個支持和一個反對「搬遷農村貧困人口能使中國顯著地減貧」的論據。姑勿論減貧與環保其中關係的複雜性,只以國家情感而言,幾乎全世界都讚揚的中國扶貧行動,在此題目中也變得有正有負,並也會帶出對環境的影響,更可以是「弊多於利」。加上題目開初的一幅諷刺性漫畫,更是在有意無意中令學生對國家產生反感。公開試題便成了出題模範,負面訊息漫畫或圖片配以改革開放帶來的問題,正是教師擬題學生作答的主流。如此日積月累,又怎能回應通識科在這個主題中要培養學生的「愛國心*」呢?

「水能覆舟、亦能載舟」,以教育政策的學校層面而言,課程師資已備;到教育層面,通識科有利學生學習成長,也是本港教育特色;及至政治層面而言,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學生更應了解國家未來整體發展的道理和內容,平衡在中美抗爭中充斥傳媒的反中言論。故此,筆者建議通識科課程(起碼是此主題)可修訂為以内容為主、議題為副。在現代中國中選取較合適學生程度的內容,如社會民生、國力科技等,其實這些早已2013年的通識科資料套中已提及:「建議教師選取由中國及外國對全球國家綜合國力排名的研究報告及其所用的數據,讓學生了解衡量綜合國力的指標,並比較不同機構關於中國綜合國力的排名。

那麼學生便能在知性和感性中對中國較整體而正面的了解,然後加上其他觀點資訊的提供和探討,希望能真的達致通識科的最後宗旨:「建立正面的價值觀和積極的人生態度,使他們成為對社會、國家和世界有認識和負責任的公民。」

 

* 備註:在「中國的改開放」這主題中要培養學生的相關價值觀和態度是「團結一致;愛國心;可持續性;人權與責任;關懷;正義」



2020/08/08

從國安法到當今國情

 從國安法到當今國    (信報 2020/8/8)

 

由五月底高中復課後這兩個月,開始是復課的階段,終於到615日幼稚園K3至小三學生都可以回到校園,算是幾乎全面復課了。可惜的是,不到一個月疫情第三波出現,在710日教育局便宣布要全體學校在713日提早放暑假了。這還不止,教育局又在83日宣布在新學年開始所有學校的面授課堂及校內活動將會暫停。

肺炎虐,學校行政教學事務幾番折騰,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辛苦你們了。

然而,學校還是要處理國歌法及國安法對學校的影響,上個月談過國歌法,今次便集中探討《港區國安法》國安法於630晚起生效,教育局也在73日發出通告,提示學校必須適時讓學校教職員生認識、以及提醒他們遵守國安法。

 

防範與教育並重

其實在國安法中,只有在第二章第九及第十條有提及學校,分別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前者是防範,後者是教育。

也曾出現過一些疑慮,便是在第一章第六條中提到「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資助學校的教職員是否「公職」人員呢?因為在《防止賄賂條例》中,「公職」人員是指政府及公共機構的僱員,條例中本港的資助大學盡在公共機構名單之中,那麼資助學校呢?政府在七月初建議公務員需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及效忠,當然包括在官立學校就職的校長及老師。但這可以釋疑嗎?

政府高層的說法,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在太平盛世,以上說法是正確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又怎會在基礎教育的場所出現呢?遺憾的是,香港實在處於亂世,早幾日還有中學生及校友到學校拋擲汽油彈,而在過去一年中,不少學校內的活動也有違反國安法之嫌,可幸是國安法是沒有追溯期。所以,國安法可能原意是只針對極少數人,但受影響的卻不止是少數。

在疫情期間,進行了因反修例事件而被檢控的法律行動,當中亦有中學的學生。學校會盡力協助學生,希望他們不因此自毀前程。然而,縱使在刑法中可以擴大「簽保守行為」或「警司警誡」的覆蓋範圍,來減免中學生牢獄之災,繼續留在校園接受教育。但是,他們接受自己是犯錯嗎?況且,他們所犯的可能已觸及國安法了,在此環境中,學校又甚樣對這批學生作輔導呢?

 

校長老師有足夠裝備嗎?

實在太難了,還是從可以做到的做起吧。自從文憑試歷史題爭議有官方定性後,不少學校已啟動檢核以往教學的教材和測考材料。既然「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的是非乃取決於民族及國民身份認同,那麼這些年中說到「不可支持港獨,但可以作議題討論」也會是不容於中小學校園之內。另外,學校更少不了要明令禁止一些曾經流行的校園抗爭活動,如組人鏈、唱榮光」、揮英美國旗、連濃牆、喊口號等。說到口號,大家都明白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有觸犯國安法之嫌,但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又能否接受為年青人對社會不滿的宣洩呢,「香港人加油」又如何?

再向前看,正如教育局公文的呼籲:「持份者共同協作,提升國民身份認同」,我們學校的校長老師有足夠裝備嗎?學校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以至《港區國安法》教育,並不足以加強師生的國民身份認同,這一點已在筆者以前的文章中有所闡釋。現時除了要全面檢視並修訂中小學的國情(情況、感情)教育之外更要面對中國與西方角力下,作為「一國兩制」的香港教育工作者的立論,是站在美國國務卿蓬佩奧那一面,還是支持中國國務委員王毅的說法呢?而在確認擁護及效忠的前提下,這還有沒有選擇呢?



2020/07/11

國旗國歌卻無情

 國旗國歌卻無情   (信報 2020/7/11)

 

過去一個月,中港政府連續通過兩條有關「一國」的法例:國安法及國歌法,其中有提及學校教育的實施,加上教育局亦即時發出有關此兩法在學校教育中的實踐細節,那便成為校長老師的關注熱點。

今次先說國歌法,回歸23年,在香港學校內升國旗唱國歌本應不是什麼特別。回歸前後,筆者當時身為中學校長,深感在一國兩制下,中學生應有國民身份的認定。故此,學校盡快向教育當局申請修建旗桿基座,之後有回歸紀念日及國慶日前的集會進行升旗禮及國旗下的講話,升旗禮中亦鼓勵師生唱出國歌,本人在任時一直順利進行。

此等國民身份認定,建立國家感情的活動,在校園內基本是平常教育事,全世界的學校均是如此。可是,如果要將這些學校活動扣上法律條文上的限制,教育前線工作者總有點不自然。時至今日,縱然勉強,也要了解過究竟。

國旗國歌法的由來

國旗國歌法當然是源於中央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早在199010月起在內地實施,其中要求全日制學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 應當每日升掛國旗,亦要求除假期外,每週學校舉行一次升旗儀式。而本港特區政府1997件回歸當日,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通過《國旗及國徽條例》,但其中並沒有規定學校教育學校中要如內地般舉行升旗禮。現實的說,那時候很多學校連旗桿也沒有。法例沒有寫明,教育當局亦將唱國歌作課程活動的指示;升旗儀式則只作鼓勵式的建議。既無強制規定,各辦學團體及學校也便校本處理。

而當內地在20179月通過國歌法後,特區政府及教育局又要再面對學校教育中這燙手山芋:升國旗、唱國歌。在國內的國歌法中,列明「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瞭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內地的學校已慣於每月及節慶中的升旗儀式,立法與否也是一如以往,實踐愛國主義教育。

但在香港學校,之前無限制甚麼升旗儀式,在經歷國教事件及佔領運動後,回歸廿載後卻回歸心越遠,特區政府當然不敢怠慢,便破天荒地根據內地模式將國歌教育的要求放在國歌法之中,列明以下要求: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歌納人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使學生學習歌唱國歌;及教育學生國歌的歷史及精神;及奏唱國歌的禮儀。

在一國兩制下,要將原來的平常教育事納入法規之內,在兩年前草擬國歌法時筆者已在此欄《從國歌法到中國情》中表示不能苟同。時至今日,政治主導教育,教育官員未能捍衛教育專業,以本人建議的三層政策架構分析,便是由政治現實,繞過教育場景的專業處理,直迫學校實踐部份。道理當然明白,但到學校實踐方面,手法也有高低之分。

教局指示,言不由衷?

612日國歌法刊憲生效後,教育局便在618日發出通告,訂明「為促進國民教育及加強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中小學必須在舉辦慶祝元旦日(1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1日)、國慶日(101日)的活動時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而在其他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教育局則只是強烈建議進行升旗儀式,而非「必須」。

一般而言,教育局寫明必須,學校必要按章執行。但今次公文的指示,不是準確要求必須有升旗儀式,而只是在慶祝活動中的升旗唱歌的要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部分學校便是沒有此類慶祝活動,也便無須進行升旗儀式。至於將日期列明,也引致部分學校誤會是必須要準確在當天慶祝。更現實的是,教育局長等高官出席於71日舉行的學校慶回歸典禮,獲大篇幅報導,更增加了活動日期的誤導。

公文內容,旨在準確交代政策的執行。在本港國歌法的弁言中,標明了訂立國歌法在於「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政府施政要「弘揚愛國精神」,教育局卻在公文中一句「愛國」也說不出口,亦未有規定學校必須有升國旗唱國歌的校園活動。兩年多前筆者曾說到,特區政府在2017年是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周年紀念」作慶祝標示,而不敢以「一國」的立場訂為「慶祝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周年」,表明政府高層在「一國」立場的曖昧,到今天還是這樣嗎?若是如此,也難怪教育局行事的官員言不由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