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3

國旗新例下的校園

 國旗新例下的校園          許為天 (信報2021/10/23)

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新條例」)已在立法會於2021/9/29三讀通過,於108日正式刊憲生效,教育局亦在1011日依新條例要求向學校發出有關每日升掛國旗及每週舉行升國旗儀式事宜的指示,其中學校最關心的是升掛國旗及升國旗儀式的執行。教育局的指示是由202211日開始,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必須執行以下兩項事宜:每個上課日,以及元旦日(1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71日)和國慶日(101日)升掛國旗;學校必須每週舉行一次升國旗儀式,及於上述三個日子或其前後的上課日舉行升國旗儀式,升國旗儀式中須奏唱國歌。

 國民教育急步提升

過去的一段日子,大部分學校只會在節慶日或上述日子作升國旗儀式,在個多月後改變成每日升掛國旗及每週升旗儀式,確實是國民教育的急步提升。不少校長主任對整個執行細節仍有不少疑問,譬如教師發展日學生不用上課,究竟是否需要升掛國旗;在三個要求升掛國旗的放假日子,可否在早一日升掛國旗後不降下,便無需安排員工在放假日回校當值。

由此看來,確實仍有不少教育界同工並不執行新條例的教育意義,而這個意義更是在法例中標明。大家若留意新條例的細節,便留意到在弁言中提及「本條例之制定,旨在維護國旗和國徽的尊嚴,規範國旗和國徽的使用,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故此增強公民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是新條例的重要目標。而這兩個目標已經是第二次出現在香港法例,第一次出現正是在去年64日立法會三讀通過的《國歌條例草案》。如今,國歌國旗的法例在校園的執行,也切實體會在每週一次的升國旗儀式。

國旗是代表國家的主權和尊嚴,國旗飄揚下的校園標誌標致國家主權的體現,升掛國旗及升國旗儀式不單是教育局列明的「促進國民教育及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和民族感情,以及加強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更應是如法例所示:增強校內師生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全校的愛國精神。故此學校執行升掛國旗及升國旗儀式並不單是一個對教育局的交代,而是一個推行國民教育的大好時機。

 國旗升降有情有理

新條例寫的是每日升掛國旗,教育局的指示是每個上課日及該三特定日子升掛國旗,是給予學校在運作及達成教育意義中的彈性,故此學校也應依校情及國民教育發展的程度作出校本的安排。教師發展日在教育局的規條中確實不當作是上課日,但是,教師在校內進行專業發展,為什麼不讓國旗在這一日在校園飄揚呢?

談到在哪三個特殊日子前一日不降下國旗,省卻安排員工在放假日回校升旗,這不只是一個錯誤的執行,甚或是對國旗的不敬。在教育局的網頁列明在政府建築物展示國旗和區旗,「傳統上,旗幟是在日出時升起,日落時降下。參照這項傳統及基於行政考慮,國旗和區旗應在上午8時升起,下午6時降下。」當然學校會就學校運作而作調整,在上課前升旗,在學校一般辦公完畢後降旗。在三個日子升掛國旗確實有特殊的意義,筆者建議學校領導應親身出席當日在校園的升掛國旗,作出以身作則的道德領導,而不是一個工友放假回校交差的工序。

 移風易俗弘揚愛國

另一方面,很多學校疑問在學校考試期間要進行升旗儀式嗎?因為在很多香港學校中,考試期間是沒有集會的,所以要編排一個升旗儀式便會感覺到對學生準備考試有所干擾,這也是傳統思考的慣性,十分理解。亦和深圳其中一所中學老師了解,他們在考試時照樣進行升旗儀式,因為儀式在上午720分,考試在八點後才進行。當然他們完全習慣每週一次的升旗儀式,未有思考在考試期間會停止。就我所知,本港過去已執行每週一次升旗儀式的學校,亦不會在考試期間停止。這一點,確是考驗香港學校領導的移風易俗的能力。

其實,有部分學校並不等候新法例的通過,已經在今學年開始進行每日升掛國旗及每週升國旗儀式,體現出國民教育的領導;亦有學校安排學生分批擔任每日升掛國旗,讓學生有機會近距離作中國國民的體驗;而筆者也提出,將每週一次的升國旗儀式成為國民教育的標竿活動,帶領全校師生增強國家觀念、弘揚愛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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