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運動遷入校園 (信報 2019/10/19)
由6月9日開始,在反逃犯條例引致的風波初期,中學還未放假,而大學生已經在他們暑期之初投入了這場運動。在這個歷史性艱困的暑假中,不少中學師生投入了這場運動。暑期中曾和一位熱衷運動的年輕中學老師談過,他在這個暑假真的很忙,在運動中要照顧一齊參加的學生,也因學生的投入和表現感動。在聚會中,他還笑說明天可以舒服一些了,因為到機場靜坐有冷氣。可以看見,這場抗爭運動在暑期中一直在醞釀發酵,而運動的意義、內容以致技巧亦在多類場合及平台中得到廣泛及深入的交流,其中不少中學生亦會熟悉由和理非以致暴力衝擊的行為及手法。
運動中人常說:不能像佔中運動那般失敗、如果我們這樣結束甚樣對得住被捕甚至犧牲的義士。所以,在政治問題未有解決的一日,運動的幕前幕後都不會輕易讓這場運動在開課的日子便淡出以致終止。加上在這場暑期運動中,積累出眾多文宣產品和活動形式,如容易上口入耳的抗爭歌曲、充滿曖昧港獨意識的口號、外觀(掩眼)及服飾(戴口罩)的表態、簡單易辦的人鏈罷學及連儂牆、以致侮辱國旗國歌的個別或群眾行為等等,那麼運動便在九月開學時進入校園之內了
早在開學之前筆者應一些中學校長的查詢,在八月上旬草擬了一份準備開學時如何處理師生抗爭行為的參考,既要符合學校行政的法理,也要照顧到在這特殊環境下的靈活處理。其中提到「有關今年國慶的典禮儀式,不要因70週年勉強執行。因為在此時間,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教育局缺具體支援
而教育局亦在開課前後發出通告或新聞訊息予學校,可惜都是欠具體的官式口吻:「我希望與大家一起努力,緊守崗位,為他們抵擋風雨,讓學校能如常進行學與教活動…」、「我們認為今年大家可以繼續依據過往做法,繼續進行升旗及唱國歌的活動…如果他們遇到特別情況,可與我們討論…」。有依從教育局指示繼續進行升旗活動的學校碰到校內師生的抗衡,而很多校長也只能靠互相交流來擬定處理罷課及校內抗爭的方案。及致到了後期,學生參與運動被捕、受傷;校舍被黑衣人塗毀破壞、校舍被催淚煙影響等等,筆者也沒聽聞到教育局在事先有任何的指引,事後有什麼具體的支援。
筆者在學校領導課程中講授「常規與例外」的處理,例外事件必然不能以正常規則去處理,要就每個事件發生的情景與及對不同持份者的影響作出靈活妥善的回應。所以,今學年學校對於學生罷課、升旗典禮等是非常特殊的個案,不能以一般情況而論。可惜的是教育局在10月4日反蒙面法頒發當日,在回應政府上層要「上情下達」便採取了例外的措施;但是發出的學校指示及裏面的家長信卻只套用學校的常規,可算是「常規與例外」的反面教材。
強迫執行易惹反彈
當天,教育局要求各學校在週五放學時等候教育局的緊急頒布,各校也起動了緊急調動,很多學校收到之後也來不及消化內容如「教育局促請學校在這原則上訂定校本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何處理沒有依從(反蒙面法)指示的學生及其他人士。」便依教育局的家長信樣本印發,不少支持抗爭的家長及中學生一看到這家長信內容:「本校懇請家長提醒子女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以免誤墮法網」、「原則上,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我們亦籲請家長為子女樹立良好榜樣,以身作則」…更是怒火沖天,也難怪當天不少中學校門內外有很多被撕碎的家長信,而接續的一個星期不止是運動至今最惡化的日子,也是中學校園雪上加霜的艱困景況。
在那時刻,筆者再一次應前線老師的提議草擬出「反蒙面法在校園實踐的提議」,其中寫下
基本立場:反蒙面法在如此政治敏感的校園情景,宜理解溝通疏導,不宜強制執行。
理據一:法例只適用於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校園應不在此列。
理據二:學校是教育的地方,正如在校外公眾打架可以是刑事,校內打架大多數用校規處理。
理據三:如要強行在校內執行反蒙面法,將會遭學生(亦有老師)強烈反抗,將校外的鬥爭局面搬進校園,破壞、對抗...後果不堪設想,日後更難溝通教育。
上列的第二及第三理據,便牽涉到「學校與社會」的異同了。學校如家庭,可讓師生在學校作適當的情緒宣洩或表態,至於程度方面,則因校情而異。所以如今看到不少在校園內或周圍出現不同形式的抗爭表現或行為,校外人士也應對學校領導層予以信任及支援,因為學校是教育的地方,只有在互相體諒、互相守護的環境下才能將校園撥亂反正,回復正向的教書育人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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