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資源分配之悖論:論香港中學增班政策對教育公平的衝擊
許為天 2025/11/7
2025/11/7 星島頭條-教育局批准港華皇仁等5校中一「加班」4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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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7 星島頭條社論-中學增班回應家長訴求 推動教育高質量發展
一、教育公平理論框架下的政策謬誤
教育公平不僅意味著機會均等,更要求資源分配對弱勢群體的傾斜性補償。根據羅爾斯的正義理論[1],社會資源分配應最大程度地惠及最不利者。香港當前的增班政策卻反其道而行,在整體學生人數下降的結構性困境中,進一步向傳統名校傾斜資源,此舉將產生三重負面效應:
- 弱勢學校的生存危機加劇:當皇仁書院等名校獲准增班,必然吸引更多成績優異的學生,形成"馬太效應"。弱勢學校在生源質量與數量上遭受雙重打擊,辦學條件惡化,陷入"收生不足-資源減少-教育質量下降-收生更不足"的惡性循環。
- 階級世襲的強化:法國社會學家布迪厄的文化資本理論[2]指出,教育系統往往成為社會階級再製的工具。弱勢學校多服務於基層家庭,承擔著社會流動的功能。名校擴張將進一步固化教育階層,使優質教育資源向中上階層集中,剝奪弱勢學生的上升通道。
- 教育多元性的削弱:教育生態系統的健康需要多元類型的學校共存。單一向名校傾斜的政策將導致教育同質化,削弱教育系統的韌性與創新能力。
二、對支持增班論點的學理駁斥
支持增班者常提出以下論點,然這些主張在學理上均站不住腳:
- "家長選擇權"的迷思:支持者認為增班回應了家長對優質教育的需求。然而,教育經濟學研究顯示,完全依賴市場機制的教育選擇,將導致"階級篩選"而非"質量競爭"。當名校通過增班吸引更多學生,實質是加劇了擇校競爭,最終受益者仍只是擁有更多文化、經濟資本的家庭。
- "汰弱留強"的謬誤:將市場競爭邏輯簡單移植於教育領域是危險的。教育不同於商業活動,其核心價值在於培養所有學生的潛能。弱勢學校往往承擔更多教育困難學生的責任,其"弱"並非辦學不力,而是源於社會結構不平等。以"競爭力"為由任其淘汰,無異於懲罰這些學校對教育公平的貢獻。
- "質量提升"的假象:支持者認為名校擴張可提升整體教育質量。然而,教育心理學研究明確指出,教育質量的關鍵在於師生互動質量,而非單純的學校聲譽。名校增班可能導致班級規模擴大,師生比惡化,反而損害教育質量。
三、結構性問題的誤判與政策短視
政府將學童人口下降視為單純的數量問題,而忽略了其背後的結構性因素:
- 人口政策:與其調整教育資源配置,政府更應正視"少子化"的結構成因,從住房、家庭政策等根本層面解決問題。
- 教育資源重新分配:在學生總數下降時,理想做法是重新分配資源,提升整體教育質量,而非鞏固名校特權。
- 區域平衡:雖然政策提及舒緩北區學位緊張,但僅允許少數學校增班,無法解決區域間資源不均的結構性問題。
四、替代路徑:走向真正公平的教育政策
為促進教育公平,政府應考慮以下替代方案:
- 建立資源重新分配機制:將節省的教育資源系統性地投向弱勢學校,縮小校際差距。
- 強化學校合作網絡:推動同區學校建立夥伴關係,共享教育資源與經驗。
- 完善學生資助制度:確保經濟弱勢不成為接受優質教育的障礙。
- 建立照顧整體的諮詢機制:讓辦學團體、校長教師等持份者有充分參與政策制定的討論。
結論
香港的教育政策正面臨價值抉擇:是繼續強化精英主義、加劇社會不平等,還是真正堅守教育公平原則?當前的中學增班政策無疑選擇了前者,這將對香港的教育生態和社會發展產生深遠的負面影響。唯有重新審視教育資源分配邏輯,建立基於公平正義的政策框架,才能實現真正優質且公平的教育,促進社會流動與和諧。
教育不是商品,而是基本人權與共善。在國家推行共同富裕的大政策之下,特區政府的責任在於確保所有學生,不論其社會背景,都能獲得充分發展潛能的機會。當前的增班政策背離此一基本原則,亟需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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