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6

基本法教育的迷思

 基本法教育的迷   (信報 2020/5/16)

 

結論:在學校推行基本法教育是一個欠缺承擔的非專業決定

事緣一:在2016-17年,教育局要求在學校領導課程中加入「基本法教育」,當時我向負責官員表示在學校的國情教育以情為主,一下子要談法未必能達到教育目標,故此便將課題修訂「『一國兩制在學校教育的體現

事緣二:今學年在一個課程中講授「一國兩制」,正好疏理基本法教育的來龍去脈,也能肯定地道出以上的結論。

在香港的學校教育,連香港本地市民生活的法例(如治安、衛生、家庭等)也沒有系統地教授,為什麼在近年要放入「基本法教育」呢?那便要回顧一下回歸前後有關香港學校國情(情況與感情)教育以致於「一國兩制」教育的發展了。在香港政策研究所在2018年發表的《一國兩制實踐:回顧、評析、建議》中,提出了2003年及2014年是一國兩制實踐的兩個關鍵「節點」,再結合到筆者在學校教育的觀察了解,也添上國情教育的關鍵「節點」。

其實在回歸之前,教育界對「一國兩制」下的教育實踐確有不同的推測。程介明教授在他1995年的著作《政治變動中的香港教育》中提到「九七年後香港的教育怎麼辦?歷史教師說,九七後要我教黨史,要我教唯物辯證法怎麼辦?校長說,九七年後我怎樣和黨支部書記合作?明白的人都覺得好笑,但真的好笑嗎?教師的這些問題並不是作為笑話提出來的。」現在回望當時,會覺得這些「一國」駕臨的預測有點誇張,因為現實是九七前後,學校教育的方方面面幾乎不變,連升國旗的儀式至今仍是建議執行,更不要說唱國歌了。

政治大環境中有2003年的「節點」,由之前的中港不干預時期轉為較為主動的聯繫,中央給予香港不少優惠政策,而民間還有國內天災的「血濃於水」籌款活動,國民身份認同無須掛心。所以在回歸以後的教育發展,便著重了香港「一制」的特色,吸納西方理想主義的教育改革,發教改的「教育夢」。顧此失彼,在通識教育提升了學生的批判能力,便放任了中國歷史在國情中的關鍵作用;強調了粵語的善於溝通,便放低了普通話作為國民溝通的必要;甚至在中國語文科也逐漸減卻國家文化的傳承。筆者在近十年作大專辯論賽評判的體驗,成語文言詩詞的引用越來越少,就如最近一次是辯論房屋政策,不要說沒有杜甫的經典名句「安得廣廈千萬間」,連簡單平白的「萬家燈火」這類的修辭也欠奉,可見中華傳統文化的不斷削弱。

 

國民教育出師未

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在特區回歸十周年(2007)時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我們要重視對青少年進行國民教育」再加上在2008年這身份認同轉折點之後,教育局在未有全面檢視教改與國情教育的矛盾之下,便獨立抽出德育來併合國民教育,意圖以較強的規劃挽回新一代國民身份認同的滑落。可惜的是,2012年一場反國教暑期活動,國民教育便出師未捷身先死了。

與此同時,反共反「一國」的浪潮在校園外不斷升溫,而此等趨勢亦在大學及中學的校園內分別以學術自由及多元思考的說法持續醞釀。面對如此的局面,特區政府又不能再提「國民教育」,便唯有另外思索,也只能在2014年在學校展開「基本法教育」。其實,若是勇於承擔,便應在當時一併對教改流弊作出檢討,修理教改中出現課程及教學法的異化,整理出大中小幼國情教育的脈絡。可惜的是,教育局只交出一個可以向上交代的名目,卻對學校教育作出了多一重非專業的干擾:硬繃繃地將脫離學生認知發展的基本法內容放在標準課程之內。例如在初中要求有15 小時「憲法與《基本法》」獨立單元,內容涉及「《基本法》如何保障香港的金融和貿易發展」,縱使教師懂教,學生也未必學得懂;縱使學生學得懂,他又會提升國民身份認同嗎?而現實的結果是,反對的力量已經將部份學生對中國的稱謂由諷刺式的「強國」推向污名化的「鬼國」,「基本法教育」幫到忙還是幫倒忙呢?

2014年開課時的81天「佔領行動」,反對力量將反共反中提升為「違法達義」;而五年後的2019年,我們很多學生在暑期活動中學會了「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勇武派與和理非不割席」。接著暑期又來了,特區政府、教育當局、再出發大聯盟又可以給我們的學生一個怎樣的暑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