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4

香港的大學生教育

 香港的大學生教育  (信報 2018/3/24)

上個月的一篇《大學如何教學生》,確實引起不少新舊同事的共鳴,亦有提出教育大學學年初民主牆冒犯標語與浸大語文中心事件在處理上的比較。我覺得兩事件有所差異,無須比較,而道理還是可以說清楚的。

浸大事件主要是校内的教學要求情況,而事件曝光時所涉學生身份已全部顯露;教大事件卻牽涉到校外政治局面,而事件的證據並不容易即時定奪,加上真假虛實情況還要經一段時間了解,難以在短時間回應。誠然,在學年初教大出現如此涼薄標語,再加上政府高官、輿論及校内學生會的兩端看法,確實對教大的形象有所破壞。可幸是當時校方能承擔教育者的責任,以教育為宗旨的即時回應亦為一般大眾接受。而正因要時間偵查涉事人士,也讓教大事件可以有較長時間作事理的沉澱和回應的準備。

及至上個月教大交代此事的偵查結果及處理:有關冒犯副局長的標語是校内生非教育系學生所為,學生紀律委員會已作出嚴厲的懲處、不會公布涉事學生的資料及懲處內容。當然,在之前曾大呼嚴懲肇事者的人士有所不滿,然而站在教育立場,則不公布犯規學生資料卻是本港教育的優良慣例。筆者數年前到台灣大學圖書館,看見壁報上貼滿未依期還書的同學姓名;國內不少中小學還有將學生違規的姓名和事項張貼公布。相對於兩岸,教大的做法也是依本港學校的一貫處理,隱惡揚善,在保護學生避免公審之餘吸取教訓,痛改前非。

況且,此事涉及社會的政治活動,背後的思想、行動的決策等等,對一些社會經驗不足的大學生而言,可能是莽然將網上貼文公諸於世,亦可能是群情激動後的衝動行為,未有對公眾和自己的後果有所考慮。同時,大學也付出了相當的「學費」,與學生一齊在教育成長中的「經一事、長一智」。

確實,在新學制中,中學六年制的畢業生没有以前中學會考的考驗和篩選,而領袖角色培訓亦比以前預科教育在質量方面均有所不足,加上年齡低了一年入大學,大學新生以致整體大學生可以說是比以前幼稚。筆者在十年前新學制推行時已有以上的預測,亦呼籲大學學生事務部門要做好準備功夫,多加生活及學習的輔導。而據筆者的觀察,各大學著重於大學第一年課程的編排,而未有將新學制下的新生輔導作出相應的關注。當然,社會政治環境的改變,大學更應加强對學生成長的關注。

現時各資助院校的學生會與及學生報社依然「自主」,由少數「活躍」的學生把持,以一己的「仗義」,言行可以違規犯法,但此等言行並不代表大部份本港大學生,可是其他同學卻要在社會形象上一齊結賬。最近出席一些活動時便經常被不少界外雇主查問:「點解而家D本地大學生咁㗎?」

筆者從教育及管理角度看現時本港大學生教育的最大毛病,是大學當局缺乏「先管後教」的理念與實踐。以現時受政府資助的大學而言,有足夠經費可調配至學生管教方面,如在每科系中設專職教師統籌學生的適應、發展及前程規劃等輔導,具體計劃及成果為科系評鑑的關鍵表現指標;學生事務部門對學生的成長及活動作較主動的引導。當然,對象畢竟是大學生,引導應以軟性互動為主。就如最近在教大校園內,在大門入口便貼上「傳承師德  燃亮生命」系列的標語:「身教重於言教」、「學高為師  身正為範」設公開論壇探討「傳統師德的現今演繹」,耳濡目染,確定大學對學生教育的要求,也希望在大學工作的同事能以身作則,「傳道、授業、解惑」。